河南省昌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河南省金穗面业有限公司、河南省昌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豫0202执恢657号
河南汴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申请执行河南省金穗面业有限公司、河南省昌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2月29日立案,同时,你行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因对河南省昌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的拍卖处置权已移交杞县人民法院,为便于执行,申请将本案移送至杞县人民法院执行。经向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请示,中院已作出(2022)豫02执监2号执行裁定书,指定本案由杞县人民法院执行,本院将对此案按销案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