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甘0902执1004号
申请执行人:酒泉市木易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肃州路**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902686050909Y。
法定代表人:沈有志,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男,汉族,1970年9月18日出生,无业,甘肃省酒泉市人,住甘,住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div>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酒泉市木易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经四查,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告知申请人,本案终结执行,待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财产执行,可恢复申请本案的执行。经审核,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甘0902执1004号执行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于炳华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