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庚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青岛庚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黄岛区铁山街道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0211执9155号
申请执行人:青岛庚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铁山街道办事处背儿山路631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5539925562
法定代表人:张富强,董事长。
被执行人:黄岛区铁山街道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住所地: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铁山街道丙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2370211MF16591515。
法定代表人:张桂明,董事长。
上列当事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22年8月23日作出的(2022)鲁0211诉前调书468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2年11月8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为5565067.12元,本院当日立案执行。
执行中,本院从从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强制扣划5620292.12元,转执行费55225元,付给申请执行人5565067.12元,申请人申请结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本院(2022)鲁0211诉前调书468号民事调解书确认被执行人应履行的债务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二、本案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审判员  申加庆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白 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