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华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某某、江西华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赣0103执543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1984年4月11日生,住南昌市西湖区。
被执行人:江西华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瑞昌市黄金工业园南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81789740419U。
法定代表人:李细保。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江西华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因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申请执行人同意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19)赣0103民初8687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被执行人如未按照和解协议履行,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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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  喻永旺
审判员  黄中秋
审判员  章 辉
二〇二〇年七月六日
书记员  吴 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