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交市金固混凝土有限公司

某某、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104执5854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古交市金固混凝土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古交市金固混凝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本院强制执行已经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已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湘0104民初10717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内容全部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二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