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执行通知书
(2019)陕01执2226号
陕西xxxx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陕西xxxx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陕西xxxx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一案,西安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西仲裁字(2019)第281号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执行标的为向申请人支付工程款498,156.9元及利息;承担仲裁费19,778元,本案执行费7,579元。
执行中,经本院强制执行,本院将已扣划陕西xxxx建设有限公司的548,272.6元转入申请执行人陕西xxxx工程有限公司银行账户。申请执行人陕西xxxx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书面申请结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19)陕01执2226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