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龙佛数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环球车享西安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陕西龙佛数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陕0113民初25707号
原告:陕西龙佛数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
法定代表人:武健斌,系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伟伟,陕西秦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环球车享西安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曲江新区。
法定代表人:李丽,系该公司董事长。
诉讼代表人:环球车享西安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负责人:卢媛,陕西西秦金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闫雅妮,陕西强秦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陕西龙佛数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环球车享西安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19日立案。原告陕西龙佛数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原告自愿申请撤诉,系其真实意思表示,并不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陕西龙佛数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陕西龙佛数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雷君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书记员党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