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湘0621执保39号
岳阳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8日立案受理重庆美的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岳阳恒浩暖通设备销售有限公司、***、**、**、岳阳市志远电器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我院已于2020年6月10日冻结了被申请人**产权证为岳房权证岳阳楼区字第××号的房产,并于同日查封了被申请人***所有的车牌号为F5UU65哈弗小型客车一台。
至此,岳阳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湘0621财保6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保全事项已全部保全完毕。本案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张明道
书记员 陶珍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