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林达电梯有限公司

西双版纳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云2801执恢204号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云南林达电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西双版纳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9月6日作出的(2018)云28民终390号民事判决书于2020年2月25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当日依法立案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人西双版纳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执行标的本金82120元、迟延履行期间利息6956元、执行费1132元。现该案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景洪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九日
承办人:邓剑林
联系电话:0691-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