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渝0235民初152号
原告:***,男,汉族,1977年12月13日出生,住重庆市云阳县。
被告:中林国际建设有限公司,营业地址重庆市云阳县双江街道青龙路四巷39号1幢负1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350532290449。
法定代表人:甘卓林。
本院在审理原告***与被告中林国际建设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22年1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撤诉,其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三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6元,由原告***负担。
审 判 员 张 海 波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六日
法官助理 田小波
书记员陈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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