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金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黑龙江金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铁力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黑0781执440号
陈**清、黑龙江金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铁力市金新农生态农牧有限公司:
陈**清与黑龙江金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铁力市金新农生态农牧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52,866.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55,059.00元,其中,案款152,866.00元,执行费2,193.00元。本院已于2022年6月29日将该款转付给陈**清。至此,陈**清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黑0781民初38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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