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黔0121执保464号
**、贵州天任电力科技自动化有限公司:
**与贵州天任电力科技自动化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810687.29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冻结被保全人名下银行账户一个(2022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16日),已冻足额1810687.29元。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黔0121执保464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保全的,应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书面提出,申请保全人逾期提出或不提出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