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恒通鑫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恒通鑫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追缴诉讼费首次执行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川0402执865号
四川恒通鑫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民一庭移送执行四川恒通鑫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追缴诉讼费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6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四川恒通鑫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动履行360元。至此,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民一庭依据(2020)川0402民初1007号民事判决书移送执行四川恒通鑫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费360元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刁仁杰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补俊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