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黔0521执4197号
***(申请执行人)、贵州创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关于***与贵州创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8696.8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79776.80元,其中,本金78696.80元,执行费1080.00元。本院已将本案执行款78696.80元转付给***。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黔0521民初5286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