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黔0521执1979号
申请人***,男,汉族,1968年7月1日出生,住湖南省湘乡市。
被执行人贵州创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顺德街道办事处新庄村迎宾互通处。
法定代表人张炜,该公司执行董事。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贵州创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2021)黔0521民初91号民事调解书,申请人***于2021年5月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受理,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相关的执行文书,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上述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