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鲁0481执保1092号
申请人:山东北田重工机床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荆河街道张明庄西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481557881546Y。
法定代表人:杨芹,经理。
被申请人:北京创新博文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29号B座二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72597388Q。
法定代表人:张改庆,经理。
本院受理申请人山东北田重工机床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北京创新博文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作出了(2020)鲁0481财保8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冻结被申请人北京创新博文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58万元或查封其他相应价值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北京创新博文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58万元或查封其他相应价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石 强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日
书记员 龙华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