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七建工集团华贸有限公司

四川家兴时代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中七建工集团华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川0502执2599号
四川家兴时代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中七建工集团华贸有限公司:
四川家兴时代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七建工集团华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立案标的2430890.30元及利息,本案执行费26709元。经本院立案强制执行,现已对被执行人中七建工集团华贸有限公司银行存款强制扣划到位2541398.14元(其中本金2413374.30元,利息65906元,延迟支付债务利息30408.84元,保全费5000元,执行费26709元)。至此,四川家兴时代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川0502执2599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