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川0502执992号
泸州市海强建材有限公司、中七建工集团华贸有限公司、中七建工集团华贸有限公司江阳分公司:
泸州市海强建材有限公司与中七建工集团华贸有限公司、中七建工集团华贸有限公司江阳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174552元及利息,执行费2518。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77070元,其中,本金174552元,执行费2518元,申请执行人自愿主动放弃追偿其余利息部分。至此,泸州市海强建材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3)川0502执992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