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与何义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纠纷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凤冈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黔0327执355号
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黔0327民特169号民事裁定书,受理***申请执行**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纠纷一案。执行中,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在四川金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4,070元,用于支付执行申请费50元,并于2021年2月20日将执行款4,020元发放给申请执行人***。
本案申请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作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