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佳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仲伟营与兖州市佳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与兖州市佳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日期:2015-04-15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4)兖执字第7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兖州市佳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兖州市佳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2014)兖执字第7号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法律义务,特依法强制扣划,现已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2)兖民初字第1463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二〇一四年六月五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