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浙0212执恢229号
溧阳市鸿宇电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浙江上下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溧阳市鸿宇电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通过本院的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全部执行款,并缴纳诉讼费16941.5元,执行费22914元。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浙0212民初00715号民事调解书[即执行案号:(2021)浙0212执恢229号]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