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陕0204执332号
江苏某某线缆有限公司、陕西某某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某某线缆有限公司与陕西某某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918795.93元(货款691692元、逾期利息221420.73元、案件受理费5683.2元)及法定滞纳金。经本院立案执行,现经双方和解到位88万元后案结事了。2020年6月11日被执行人陕西某某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已将88万元案件款支付到本院账户,申请执行人江苏某某线缆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办理了该款领款手续。本案执行费11587元被执行人已缴纳。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陕0204民初1295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