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亿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广安亿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1602执171号 申请执行人:***,女性,1961年07月13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华蓥市。 被执行人:广安亿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安经开区奎阁街道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广安亿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被执行人广安亿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2020)川1602民初5464号民事判决书中确定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本院(2021)川1602执171号案件就此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审判员  ***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书记员  周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