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和县第二建筑安装劳务公司

因施工现场进行电气焊作业未设置动火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依据《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被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元(通消行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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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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