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和县第二建筑安装劳务公司

因施工现场进行电气焊作业未设置动火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依据《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被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元(通消行罚

  • 相关工程:

    --
  • 项目经理:

    --
  • 时间:

    2023-07-14

相关诚信信息

同类型诚信信息

北京韶阳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2月诚信信息
北京韶阳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上海炬通实业有限公司2026年3月诚信信息
上海炬通实业有限公司 --
陕西云视维沃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7月诚信信息
陕西云视维沃科技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