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森田电子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与沈阳森田电子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纠纷一案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通 知 书
(2021)辽0191执1569-1号
沈阳凯迪绝缘技术有限公司:
你(单位)与沈阳森田电子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辽0191民初88号民事判决书/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沈阳森田电子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06月0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06月02日依法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沈阳森田电子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执行款275000元及利息。
二、向沈阳森田电子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
三、负担案件受理费及本案申请执行费。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日
联系人:刘海滨联系电话:85819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