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京0106民初6047号
原告:北京阵列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安乐林路69号3号楼2层203室。
法定代表人:**,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中网华通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二区10号楼11层。
法定代表人:***。
原告北京阵列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中网华通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3月10日立案。原告北京阵列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有起诉的权利,起诉后有增加、变更诉讼请求以及撤回起诉的权利。北京阵列科技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北京阵列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审判员 潘 磊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三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