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润鑫暖通空调销售有限公司

梁天放与河南润鑫暖通空调销售有限公司、**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豫0526民初1107号
原告:梁天放,男,1984年3月9日生。
被告:河南润鑫暖通空调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职务:经理
地址:滑县人民路南段路东。
被告:**,男,1978年3月12日生。
原告梁天放与被告河南润鑫暖通空调销售有限公司、**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在诉讼中原告梁天放申请对被告撤诉。经本院审查核实,该撤诉申请系原告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梁天放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梁天放承担。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