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黑01执958号
江苏大汉建设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人)、黑龙江**电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江苏大汉建设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黑龙江**电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99479.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101400.00元,其中,执行款10万元、执行费1400元。其它请求,江苏大汉建设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放弃。本院已将上述执行款转付给江苏大汉建设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人)。
至此,江苏大汉建设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9)哈仲调字第2300号仲裁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院印)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