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蒲城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陕0526执保199号
保全中心:
关于申请人蒲城县长隆建材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陕西凯风盈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你中心移送的(2022)陕0526民初610号民事裁定书,我中心已对被申请人陕西凯风盈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在220000元限额内予以了冻结,本案在申请人蒲城县长隆建材有限公司申请范围内足额保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案以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二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