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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涧边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某某等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案件移送函_2021版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志丹县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移送函 (2023)陕0625民初377号 陕西省吴起县人民法院: 原告***与被告**、***、陕西涧边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陕西凯风盈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陕06民辖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该案由你院审理。现将该案移交你院,请查收。 附件:(2023)陕0625民初377号案件卷宗壹册。 志丹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