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富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陕0528执保248号
立案庭:
申请人青海安纳电力安装调试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陕西三义汇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诉讼保全一案,2023年5月5日立案并移交执行局实施保全。
依据(2022)陕0528民初5157-2号民事裁定书,我局对陕西三义汇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在审理中被保全冻结的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详见财产控制反馈信息表),现已实施完毕。
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财产保全案件实施意见(试行)》的规定,现将该结果通知你庭,请你庭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通知或送达案件当事人。
本院(2023)陕0528执保248号案件结案。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