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旬阳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陕0928执保107号
陕西乾唐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陕西乾唐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旬阳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陕0928民初1107-2号具有执行内容的民事案件生效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对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及财付通账户解除冻结。本案保全事项已办理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2)陕0928执保107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2年4月24日结案。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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