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斯普林冷暖科技有限公司

某某与某某、江苏斯普林冷暖科技有限公司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滨海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苏0922执636号
申请执行人:***,男,1964年12月25日生,汉族,住滨海县。
被执行人:***,男,1964年4月6日生,汉族,住滨海东。
被执行人:江苏斯普林冷暖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007514082423,住所地淮安市。
法定代表人:费斌。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江苏斯普林冷暖科技有限公司劳务者受害责任一案,该案(2019)苏0922民初2589号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江苏斯普林冷暖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江苏斯普林冷暖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34410.00元。
二、不足之数,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贾广斌
二〇二〇年四月七日
书记员  唐 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