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双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双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与吴江市森威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0412执保286号
吴江市森威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关于吴江市森威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与江苏双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保全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3日立案执行,保全标的110000.00元。执行过程中,依照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本院冻结了被保全人江苏双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名下银行5105××××0228账户,实际冻结金额110000.00元,冻结截止2022年2月3日,因申请保全人未提供其他财产线索,本案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