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吉宝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吉宝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京0106执9216号

申请执行人: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院3号楼12层1501。

被执行人:广西博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4-1512号。

法定代表人:喻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西博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作出的(2019)京0106民初3056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依法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依法受理。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广西博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向我院申请撤销对(2019)京0106民初30561号判决书的执行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京0106执921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员   马世平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书  记  员   马皓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