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长欣建设有限公司

***、湖北长欣建设有限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宣恩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鄂2825民初1156号
原告:***,男,汉族,生于1978年1月16日,住湖北省宣恩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铃萍,湖北雄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被告:湖北长欣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枝江市仙女镇老周场集镇新正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357491950XW。
法定代表人:田华兵,公司董事长
被告:湖北金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153号(滨江花园)6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28005971604282。
法定代表人:牟林,公司总经理。
原告***与被告湖北长欣建设有限公司、湖北金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28日立案审理,因原、被告双方拟进行庭外和解,原告***于2021年5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撤回起诉,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应予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690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廖恩平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黄 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