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强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保全人北海南新房地产有限公司、被保全人广西强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桂0503执保696号 民事审判庭、北海南新房地产有限公司、广西强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保全人北海南新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被保全人广西强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据(2022)桂0503民初742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本院于2022年12月14日冻结广西强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存款,冻结限额5000000元,实际冻结5000000元,冻结期限一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规定,(2022)桂0503民初742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的保全事项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