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强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北海德润混凝土有限公司、广西强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桂0503执4674号 北海德润混凝土有限公司、广西强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北海德润混凝土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广西强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10月7日立案强制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划拨了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存款共计15765.54元,此外,被执行人已自行向本院交纳案款267067.35元,本院收取执行费4081元后,余款退付至申请执行人账户。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第(一)**规定,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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