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汉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与湖南汉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恢复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祁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湘1121执恢4号
***、湖南汉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湖南汉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湖南汉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自动履行,执行金额182982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