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汉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1)湘1102执保124号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湖南汉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保全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

保 全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湘1102执保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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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在执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湖南汉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人***于2021年3月23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冻结被申请人***、湖南汉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XXX元或相应价值财产,申请人***已提供保单保函予以担保。本院于2021年3月24日以(2021)湘1102财保102号民事裁定书,已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XXX元,保全事项已实施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通知如下:

保全完毕。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