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阳东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东莞市鸿基伟业混凝土有限公司、阳江市阳东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粤1971执保15662号
东莞市鸿基伟业混凝土有限公司、阳江市阳东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广东友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申请人东莞市鸿基伟业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阳江市阳东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广东友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2021)粤1971财保1510号民事裁定书】,因本院已按生效法律文书保全完毕,本院决定对本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审判员  黄俊哲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黎满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