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紫方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广东紫方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与湖南轻工塑胶投资有限公司、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合同纠纷一案的案件执行结束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17)湘0102执2354号
案 件 执 行 结 束 通 知 书 本院审结的广东紫方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与湖南轻工塑胶投资有限公司、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合同纠纷一案的法律文书生效后,由于湖南轻工塑胶投资有限公司、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未能自动履行,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之规定,按照执行文书实施了执行行为,被执行人湖南轻工塑胶投资有限公司、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遵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履行了义务,已经达到了执行目的。 至此,本案业已全部执行完毕,执行程序即告结束。 特此通知
审判员  王雅军
书记员  蒋 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