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俊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因公司允许余锦军以公司名义承揽武穴市刊江街道办事处余祥社区群众服务中心工程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六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被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万元;罚款人民币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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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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