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尚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湘0302执恢634号
***:
湖南尚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湖南尚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申请标的90.823143万元。执行过程中,双方自行达成以物抵债协议,且被执行人按协议全部履行完毕(执行费11480元,申请执行人已自愿缴纳),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湘03民终843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本次申请内容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审 判 员  欧阳超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代理书记员  刘慧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