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智杰软件工程有限公司

太原高新区建投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与山西智杰软件工程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晋0105民初2708号
原告太原高新区建投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太原高新区长治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告山西智杰软件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住所地太原高新区产业路**新岛科技园****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原告太原高新区建投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山西智杰软件工程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山西智杰软件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山西智杰软件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山西智杰软件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2176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山西智杰软件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