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西省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晋0502执保92号
**、山西省华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山西省华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20年8月7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山西省华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存款826248元财产进行保全。本院依据申请人**的保全申请,现已冻结被申请人山西省华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共计826248元,冻结期限一年,自2020年8月12日到2021年8月12日止。至此,保全事项全部实施完毕。申请人需要**的,应在保全期限届满15日前书面提出**申请,申请人未按期提出或不提出书面**申请的,保全措施在保全期限届满后将自动解除。
(2020)晋0502执保92号保全案件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