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越西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川3434执保9号
冕宁上元沥青拌合站(申请人)、四川京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被申请人):
关于冕宁上元沥青拌合站与四川京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167872.55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冻结被申请人四川京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八里庄支行4402××××5835账户下存款1167872.55元,冻结期限为2022年01月28日至2023年01月28日。至此,冕宁上元沥青拌合站(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川3434民初18号民事裁定书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