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铸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稷山县铸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西省稷山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晋0824执保64号 稷山县铸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本院民事审判团队于2022年1月25日向本院执行局移送(2021)晋0824民初2773号之三民事裁定书,经立案后予以实施。你申请保全:一、解除稷山县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晋MA1597奥迪牌小型轿车一辆的查封;二、解除稷山县**建材有限公司所有的晋MD33662蔚来牌小型轿车一辆的查封。 本院保全情况为:一、解除稷山县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晋MA1597奥迪牌小型轿车一辆的查封;二、解除稷山县**建材有限公司所有的晋MD33662蔚来牌小型轿车一辆的查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该保全案件保全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