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贯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某某与南京贯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与南京贯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裁定书
      发布日期: 2015-06-19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5)雨执字第00594号
申请执行人:***,男,1980年3月24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郎溪县。
被执行人:南京贯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湖南路4-5号615室,组织机构代码66738984-3。
法定代表人施林发,该公司董事长。
马鞍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马劳人仲案字(2015)第034号仲裁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其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扣划被执行人南京贯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113580元。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代理审判员  方雪峰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书 记 员  刘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