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建通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中建通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百年城堡(北京)国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京0105民初21966号
原告:北京中建通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平谷区马坊工业区西区293号。
法定代表人:聂春玲,经理。
被告:百年城堡(北京)国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
法定代表人:司懿,董事长。
第三人:荣尊堡国际俱乐部公寓小区业主委员会,住所北京市朝阳区科荟路8号。
主要负责人:栗国锦。
原告北京中建通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百年城堡(北京)国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荣尊堡国际俱乐部公寓小区业主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原告北京中建通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北京中建通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系自身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北京中建通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审 判 员  杨 静
二〇二一年二月三日
法官助理  姚澍峥
书 记 员  嵇姣龙